一、为了进一步简化申请材料,优化审批流程,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国办发〔2015〕86号)的要求,旗法制办对旗本级实施的公共服务事项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审查和确认,形成了旗本级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现予以公布。
二、为方便社会监督,充分听取和吸纳社会各方面的意见,旗法制办设置了意见反馈电子邮箱和电话,公众如对某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的意见,或认为该部门在工作过程中实际实施但未列入清单的公共服务事项,可通过上述方式提出。电子邮箱:tpsqfzb@163.com,电话0479-5225323。
三、此次公布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不是对现有事项予以固化,旗法制办将建立清单的动态管理机制,在充分听取和吸纳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清单的调整和优化。
太仆寺旗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6年12月